⌨️ OSCHINA 社区规范

欢迎来到 OSCHINA 社区,在参加社区活动前,请仔细阅读以下规范。每一个用户在 OSCHINA 进行的评论、发帖、回复等行为都将视为该用户已经阅读并同意此管理条例,并且服从 OSCHINA 的社区管理。

OSCHINA 严格遵守社区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社区里鼓励真诚的表达、专业的讨论、友善的互动,反对不友善、低质、低俗、抄袭、侵权、虚假认证、恶意营销导流等破坏社区生态的内容与行为,禁止一切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有关法律,参照《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社区制定并执行如下规范:


(一)哪些内容「违法」,法律依据分别是什么?

1. 颠覆意识形态、危害国家安全

2. 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八条,任何人和组织不得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3. 不当使用国旗、国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第十五条,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广告中不得有以下行为:(1)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2)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3)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四、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4. 侮辱英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六条,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点,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5. 传播暴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二条,国家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依法取缔恐怖活动组织。包括但不限于:

6. 非法集会游行示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七条,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依照本法规定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第二十六条,举行集会、游行、示威,不得违反治安管理法规,不得进行犯罪活动或者煽动犯罪。包括但不限于:

7. 泄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8. 传播虚假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1)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2)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3)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所以说,若散布谣言,公安机关可以依据上述规定对行为人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

9. 人口贩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条文所列八种加重情节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0. 买卖公民个人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七条,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从事非法侵入他人网络、干扰他人网络正常功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不得提供专门用于从事侵入网络、干扰网络正常功能及防护措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的程序、工具。明知他人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的,不得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包括但不限于:

11. 违法洗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为洗钱罪。包括但不限于:

12. 非法网络资源与技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网络服务渎职罪。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包括但不限于:

13. 非法经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有非法经营行为。不得发布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场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

14. 假冒商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条,禁止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禁止伪造产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禁止在生产、销售的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包括但不限于:

15. 传播非法权利作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三条,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

16. 违反动植物保护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包括但不限于:

17. 危害未成年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二条,禁止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或者持有有关未成年人的淫秽色情物品和网络信息。第五十四条,禁止拐卖、绑架、虐待、非法收养未成年人,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性骚扰。禁止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18. 违法房产买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条例》第九条,用于军事设施的房地产,其权属不得改变,如改变需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包括但不限于:

19. 传播赌博

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

20. 非法金融活动

根据《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 POS 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十三条,严格审核特约商户资质,规范受理终端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网上买卖 POS 机(包括 MPOS )、刷卡器等受理终端。包括但不限于:

21. 网络诈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包括但不限于:

(二)哪些内容「违规」,法规依据分别是什么?

1. 历史虚无

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部署开展的 2021 年「清朗•整治网上历史虚无主义」专项行动, 全面清理歪曲党史国史军史、鼓吹历史虚无主义等有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2. 恶意唱衰经济

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开展的清朗·商业网站平台和「自媒体」违规采编发布财经类信息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打击歪曲解读我国财经方针政策、唱衰中国经济等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3. 传播非法宗教,煽动民族仇恨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第五点,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内容。根据《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十六条,取得《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的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动场所,可以且仅限于在其自建的网络平台上由宗教教职人员讲经讲道,阐释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引导信教公民正信正行。讲经讲道实行实名制管理。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讲经讲道或者转发、链接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4. 宣扬封建迷信

根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六条第七点,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不得发布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行为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5. 代办代写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对从事学术论文买卖、代写代投以及伪造、虚构、篡改研究数据等违法违规活动的中介服务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等部门应主动开展调查,严肃惩处。包括但不限于:

6. 网络传销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的相关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查处传销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7. 非法婴孕产业

根据《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管理办法》 第三条,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应当在医疗机构中进行,以医疗为目的,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伦理原则和有关法律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包括但不限于:

8. 传播危险品

根据《公安部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 第九条,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制造、销售和贩卖匕首、三棱刀、弹簧刀等属于管制范围内的各种刀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五十九条第一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包括但不限于:

9. 网络水军

根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服务,不得利用网络技术手段或者载体等方式,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等形式,为自己或他人提升信誉。包括但不限于:

10. 违规建立信道

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计算机信息网络直接进行国际联网,必须使用邮电部国家公用电信网提供的国际出入口信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他信道进行国际联网。包括但不限于:

11. 违规采编

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从事公众信息服务活动,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根据国家网信办开展的清朗·商业网站平台和「自媒体」违规采编发布财经类信息专项整治工作,重点聚焦财经类「自媒体」帐号、主要公众帐号平台、主要商业网站平台财经版块、主要财经资讯平台四类网上传播主体。包括但不限于:

12. 网络暴力

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生产者和平台不得开展网络暴力、人肉搜索等违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13. 违规营销宣传

根据《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商业营销宣传的提醒告诫书》,营销宣传从业者,应坚决维护商业营销宣传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坚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确保各类商业营销宣传活动体现和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公序良俗,严格按照《广告法》及商业营销宣传管理相关规定要求,发布商业广告,开展商业营销宣传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14. 非法公关

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关于《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规定,应用程序提供者应当规范经营管理行为,不得通过机器或人工方式刷榜、刷量、控评,营造虚假流量。包括但不限于:

15. 非法改装

2018 年 5 月 电动自行车的新国标 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正式颁布,2019 年 4 月 正式实施,各大城市缓冲期后于 2022 年开启严格管控,「新国标」有硬性规定:规定时速不超过 25 公里、整车重量不超过 55 公斤、电池电压不超过 48 伏、带有脚踏骑行装置。任何不符合以上配置的电动车均属于违规,对电动车取得牌照后私自改装,解除限速、安装智能防查系统的,均属于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6. 劣迹艺人

根据《「清朗」系列专项行动聚焦十个方面重点任务开展整治》第四项,重点整治全面整治劣迹艺人违规复出、被封帐号违规「转世」。包括但不限于:

17. 冒用他人

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互联网用户帐号名称信息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第六条,互联网用户帐号使用者在注册、使用帐号名称信息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互联网个人用户的帐号名称信息应当充分体现个人特征,不得模仿、类似党政军机关、新闻媒体、企事业单位等组织机构的名称、标识,或是国家行政区域的地理名称,避免误导公众。互联网机构用户的帐号名称信息应当与机构自身的名称、标识等相符合,与机构性质、经营范围和所属行业类型相匹配。包括但不限于:

18. 暴力血腥

根据《中央网信办启动「清朗·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 》全面清理血腥暴力不良内容,坚决清理散布暴力血腥、暗黑恐怖、教唆犯罪等内容的「邪典」视频。包括但不限于:

19. 教唆他人

根据《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组织、利用邪教组织,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组织、策划、煽动、胁迫、教唆、帮助其成员或者他人实施自杀、自伤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包括但不限于:

20. 自杀自残

根据《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组织、利用邪教组织,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组织、策划、煽动、胁迫、教唆、帮助其成员或者他人实施自杀、自伤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包括但不限于:

(三)发布违法违规信息会受到什么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互联网平台有义务对违法违规内容进行包括删除在内的各种处置。因违法违规被处置的内容,无法备份。

发布违法违规信息的用户,根据情节轻重的不同,会给予短期禁言、永久封禁等处罚。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可能被相关机构追究法律责任。

(一)社区处置「色情低俗」内容的法规依据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点、第四点,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第三条第五点,不得在互联网上建立淫秽网站、网页,提供淫秽站点链接服务,或者传播淫秽书刊、影片、音像、图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不得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卖淫、嫖娼。第六十七条规定,不得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点,不得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

(二)哪些内容会被认定为「色情低俗」,包括但不限于:

1. 文字

2. 图片

3. 视频

礼仪一:文明用语

表达观点是每个人的权利,但请您不要在开源中国社区表达语言暴力。

礼仪二:尊重他人劳动成果

社区里每天都有用户分享他们的心血和作品(软件、技术文章)。没有他们的付出,我们将少了很多及时的行业动态,少了很多高质量的技术干货,少了很多为开源贡献的声音。请不要因为观点的不同而伤害这些也许让您有所启发的人,在真正创造价值的人。

礼仪三:和而不同,尊重不同立场和声音

不同,不意味着敌对;独立,也不意味着对立;

面对不同的观点,我们要做的,首先是理解别人的观点,其次才是影响别人的观点。当我们看到一个评论,不管我们个人认为它是多么的偏见,也应当抵住抨击它的诱惑。我们需要扪心自问:“我要为自己的观点加入怎样的理解?”

同时,也请您爱惜自己的社区账号,不要发布污染版面、无任何意义的内容:

(一)对他人进行骚扰性评论、回复

(二)捣乱破坏和恶意灌水

(三)人身攻击

(四)群体攻击或引战

(五)广告推广

(六)发送或传播敏感信息,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和内容

社区不会随意处理您的言论,但若出现上述言论,内容将被删除。并视情况进行私信警告、禁言、封号处理:

同时,社区尊重用户的不同意见,不会因为下列原因处理您的言论:

(一)哪些内容是社区不鼓励的低劣质内容?

「获得感」好内容的创作与传播,在社区内会得到鼓励与扶持,与之相反的低劣质内容则会被打压。社区不鼓励的低劣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1. 宣扬、传播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行为

2. 标题党文章

3. 可能引发风险的内容

4. 成人内容

5. 其他低质灌水类内容

(一)哪些是违规营销内容与行为?

违规的营销内容及行为严重影响社区生态,平台将对相关内容及行为坚决打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 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推广内容

2. 助长社会不良风气的营销推广内容

3. 可能导致他人生命财产安全遭受重大损失的内容

未取得相关资质认证,OSCHINA 禁止发布以下可能导致他人生命财产安全遭受重大损失的内容:

4. 以获取商业利益为目的的营销推广内容

未经允许,不得发布以获取商业利益为目的的营销推广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5. 对他人造成干扰或误导的水军行为

6. 破坏社区内容及帐号的正常评价结果的行为

7. 个人信息中包含违规推广信息

未经允许,不得发布以获取商业利益为目的营销推广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二)社区如何打击恶意营销与作弊?

垃圾广告类内容会被删除,营销导流类内容会被限制流通,可能存在风险的内容会被明显标记并限制推荐,个人信息中存在上述内容的会被重置。

刷赞、刷反对、刷搜索等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行为权重,以营销为目的的批量发布问题、批量邀请回答、恶意公共编辑等不当使用社区功能的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相关权益。

有上述行为的用户,视情节轻重和违规频次,会给予禁言、关闭帐号等处罚

(一)社区依法保护创作者的合法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和名誉权等合法权利。

OSCHINA 受理社区内侵犯企业或个人合法权益的侵权举报,构成侵权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涉及个人隐私及肖像、造谣与诽谤、商业秘密侵权、知识产权侵权的内容:

1. 涉及个人隐私及肖像

发布内容中涉及身份或肖像信息,如个人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私人电话等个人隐私信息或肖像。

2. 造谣、诽谤

发布内容中谩骂、侮辱、虚构中伤、诽谤等。

3. 商业秘密侵权

泄露企业商业机密及其他根据保密协议不能公开讨论的内容。

4. 知识产权侵权

侵犯他人合法拥有的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内容。

(二)打击抄袭

引用或者转载超过一定占比或者篇幅时,需包含三原信息(原文作者、原文链接、原文出处)或原文作者的授权许可,并使用引用格式。

如内容中未标注原出处相关信息或未标明获得相关授权许可,则视为抄袭。

当出现非直接原文抄袭内容,并且存在有替换近反义词,全文人物关系、故事场景逻辑、叙事顺序相仿等复杂情形的,会被判定为涉嫌抄袭的内容。

抄袭内容会被删除,高频次抄袭他人的用户会被封禁。